本招标项目 省自然资源厅机关附属楼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已由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 闽机管函【2024】45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泉3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附属楼为地上五层混合结构房屋,采用 240mm 厚黏土实心砖墙、240mm 厚黏土空斗砖墙共同承重,楼、屋盖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面增建轻钢结构隔热层。建筑物高度约 15.50m,建筑面积约为 1666.04m2,基础采用片筏基础。本标段内容主要包括对包括房屋建筑除险加固工程,房屋室内改造工程,房屋外立面墙体、门窗、屋面防水重建工程以及相关配套水、电、消防等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省自然资源厅机关附属楼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范围包括:①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所有加固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②施工范围:房屋建筑除险加固工程,房屋室内改造工程,房屋外立面墙体、门窗、屋面防水重建工程以及相关配套水、电、消防等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内容包括: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建筑、结构、加固、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二次装修、场地土石方、室外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具体详发包人要求。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包括现状场地垃圾清理)、地基与基础、旧有建筑物拆除(包括垃圾清理)、主体工程、房屋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给水工程〔给水系统)、无障碍工程、排水系统、暖通工程、污水系统、电气工程(包括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络系统等)、室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发包人要求;③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7951673元
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50057元,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7701616元。其中,暂定金额为2243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4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合格标准;(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改造加固完成后应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4)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管理,执行发包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文章推荐:
阳泉市5号院机关楼加固整修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25-jqzcty-g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