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项目编号: | qh20240903 | ||
出租物名称: | 小西湖23-5号 | 公共资源坐落位置: | 小西湖23-5号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48.76 | 附属设施: | 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对承租方要求: | 1、此商铺出租仅限于经营业态。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经营合法企业的资格,能经营澡堂相关配套商业服务,具有2年以上经营经验,或运营过类似项目达5家以上,设计方案个性鲜明美誉度高,能与租赁物业建筑风格相融合。 3、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文件须明确商铺经营品牌和业态,承租方进场后实际经营内容应与报名文件一致。 4、年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向指定物业公司缴纳。 5、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该商铺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承租方要充分考虑到业态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各种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装修、消防、排污、强排、上下水等。所有改造、装修和报批等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费用主张。 7、意向承租方签约后须注册成立新企业并将其经营税收及其他税收落户于租赁物业内,否则视为违约。 8、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9、出租商铺内如有庭院,面积及租金另算。 10、报名保证金缴纳须使用银行账户转账,转账请备注标的物名称和报名人姓名或公司名。 11、意向承租方中标后需配合出租方完成租赁合同签订及装修方案审批等流程,否则视为违约。1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签字盖章确认的《承诺书》及《投标报名要件告 |
文章推荐:
上海振华重工-华北区域总部-1004000997黄骅港矿石码头6台卸船机司机室加固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