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华北区域总部- 1004000997黄骅港矿石码头6台卸船机司机室加固改造项目 |
1. 5 |
项目 编号 |
ZPMC(SC)-ZB2024-11-118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2 .1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投标方自备 建设规模: / 其他: / |
2 . 2a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1004000997黄骅港矿石码头6台卸船机司机室加固改造项目的招标。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004000997黄骅港矿石码头6台卸船机司机室加固改造项目的维修、运输包装、人工、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根据具体项目,适当修改或调整) |
2.2b |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分 1 包件。 具体信息:包件1: 1004000997沧州黄骅港矿石港务6台卸船机司机室加固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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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c |
工期 |
交货 期 /工期 :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维修完毕并经定作方验收合格。 计划 开 始 交 货 日 期: 2025年1月8日 |
2 .3 |
交货 /施工 地点 |
黄骅港矿石港务码头施工现场 |
2 .4 |
质量标准 /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R 质保期: 12个月 , 质量保证金: 中标金额5% 。 |
2.6 |
付款方式 |
a)乙方按照甲方及业主指定的项目内容施工。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及业主立即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机损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或无偿修复。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工,影响甲方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扣除该项施工费用。 b)以项目完工为单位进行结算,施工完毕的项目进行核对,经业主及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真实有效的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维修费,税率13%),甲方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向乙方付款。乙方未予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c) 项目全部完工并经甲方与业主 共同书面 确认质量合格, 甲方取得① 《项目完工确认单》 ;② 《外协分包付款意见表》 ③按项目总价金额开具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需);④其他按照工程所在国/地区的要求、程序、税务惯例等所应具备的资料、证明等 后 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 95 % 的款项,即 :¥[按实际情况填写]元(大写:人民币[按实际情况填写]元整) , 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均不贴息)支付 ; d ) 在甲方向业主交付后质量保证期限内不出现问题的,质保期满后甲方凭取得的《项目尾款确认单》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的 5 %,即质保金: ¥ [按实际情况填写] 元 (大写:人民币 [按实际情况填写]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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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1 |
资质要求 |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证 |
3.1.2 |
财务要求 |
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
3.1.4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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