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至5月27日,芦山县审计局对芦山县民政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4年6月19日,芦山县审计局向芦山县民政局出具了审计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现将审计整改结果情况予以公示: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民政局班子加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长乐杨谢及时召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研判和安排部署,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问题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无预算支出培训费6900.00元的问题。2023年度县民政局部门预算编制中培训费预算为0,实际支出培训费6900.00元。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在编制今后年度预算安排时,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杜绝超预算安排支出。
2.关于隐匿三公经费8590.97元的问题。2023年,县民政局未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核算2022年度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费和油费8590.97元,而是在其他交通费科目中核算。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7月3日在《调整分录汇总表(期末)》中进行科目调整,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经济科目贷方增加8590.97元,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济科目借方增加8590.97元,并在今后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关于超标准支付公务接待餐、工作餐费110.00元,无接待函支付公务接待餐7137.00元的问题。2023年,县民政局存在1次公务接待费、2次工作餐支出超标准110.00元;2023年8次公务接待餐7137.00元均无接待函。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19日收回超标准支付的公务接待餐费和工作餐费110.00元、违规报销的差旅费630.00元、多支付工作餐费585.00元,共1325元退回财政预算管理账户。二是严格加强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确保公务接待餐支出三单齐全,杜绝无公函接待情况。
4.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630.00元的问题。2023年,县民政局9人次在报销工作餐的同时报销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630.00元。
整改情况:于2024年8月19日收回超标准支付的公务接待餐费和工作餐费110.00元、违规报销的差旅费630.00元、多支付工作餐费585.00元,共1325元退回财政预算管理账户,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报销凭证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芦山县龙门敬老院在用的92台空调、89台热水器、1台留样柜
整改情况:
(1)芦山县社会福利机构灾后重建项目采购84台空调,待该项目财务决算后统一入账;另8台空调已于2018年7月入账。
(2)龙门敬老院于今年1月采购一台留样柜,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通用设备1128元,贷:银行存款:1128元。
(3)龙门敬老院为韩红基金会4.20地震捐建交钥匙项目,未移交项目资料,无法确定捐赠热水器价格。另我局自行采购热水器已于2018年7月入账。
我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将采购资产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6.关于会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2023年,县民政局支芦山县2023年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项目预付款和芦山县佛图山公墓弱电杆线迁改款预付款时,会计人员没有作预付工程款核算,直接作费用和行政支出处理。
整改情况:于2024年7月3日在《调整分录汇总表(期末)》中对2023年9月4日支四川星兴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2023年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项目预付款276000.00元进行科目调整,预付账款/基建项目/预付工程款科目贷方增加276000元,预付账款/基建项目/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增加276000元;对2023年12月18日支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芦山县分公司芦山县佛图山公墓弱电杆线迁改款74500.00元进行科目调整,预付账款/基建项目/其他预付款科目贷方增加74500.00元,预付账款/基建项目/其他预付款科目借方增加74500.00元,并在今后的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资金支出,确保资金支付的合规性。
7.关于多支付餐费585.00元的问题。2023年,县民政局支付芦山县味园餐厅工作餐费7000.00元,后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金额为7000.00元,但《芦山县民政局工作用餐费用报销审批单》金额
整改情况:于2024年8月19日收回超标准支付的公务接待餐费和工作餐费110.00元、违规报销的差旅费630.00元、多支付工作餐费585.00元,共1325元退回财政预算管理账户。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今后的工作中报销凭证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下属单位监管方面
8.关于挤占特困人员生活费用于工作人员接种疫苗,涉及金额2335.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龙门敬老院于2024年6月归垫挤占供养金账务处理,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2335元,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2335元。
9.关于芦山县龙门敬老院工作人员就餐未缴纳餐费,挤占特困人员生活费3695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4年5月28日收回职工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餐费4592元,存入龙门敬老院银行账户,同时加强管理,按时收取职工餐费。
10.关于芦山县龙门敬老院资产处置未上缴县财政,涉及金额3949.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龙门敬老院于2024年8月20日将处置废弃彩钢棚收入3949.00元上缴财政预算账户。
(三)项目管理方面
11.关于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限签订合同的问题。民政局在芦山县社会福利机构维修加固提升改造中未按照成交通知书30天内签订合同的约定及时与中标企业签约,超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6-8天。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保证项目合法合规。
12.关于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民政局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四川博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芦山县社会福利机构维修加固项目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四川首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加固项目工程预付款。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拨付的账务及时调整相关账务;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要在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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