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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造价咨询和代理(招标、非招标)...

· 2022-1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度造价咨询和代理(招标、非招标)项目 ,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造价咨询和代理(招标、非招标)服务工作,包括物产置业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所有项目,具体工作由招标人(物产置业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根据情况实施,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在服务期限内委托的项目服务工作全部服务完成且经甲方确认为准 。

2.5质量标准: 造价咨询及代理(招标、非招标)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

①已有项目:大卿桥片区加固改造、东钱湖紫金中路项目、金钟地块规划道路、步行天桥项目、镇海区ZH07-08-15、17、21地块项目、镇海区骆驼桥未来社区代建工程;

②后续开发及代建项目 : 宁波鄞州行政区、镇海行政区所在项目;

Ⅱ标段:

①已有项目:D3-1学校、前殷小学、前殷初中、明楼地块;

②后续开发及代建项目 : 除鄞州行政区、镇海行政区之外的所在项目;

③物产置业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零星项目 ;

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其项目班子可为同一组人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项目单个标段中标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绩。业绩根据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确认,业绩认定时间及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为准。

②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项目单个标段工程建安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根据造价咨询合同确认,业绩认定时间及建安造价金额以造价咨询合同注明的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工程建安造价金额的,以业主证明材料注明的为准。

注: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公共建筑的范围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讯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用房)以及交通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以上业绩可在不同合同中体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代理(招标、非招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 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 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8061/)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 标文件下载费用 0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 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宁波轨道交通官方( )网站 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 280弄1号

联 系 人: 梁老师

电 话: 0574-8702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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