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阿尔及利亚西迪纳吉150MW光伏总承包项目通信设备
公开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BIS-EM-2024-012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中国·长沙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 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 交货时间、地点................................................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9 监督机构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1 总则
2 采购文件
3 报价文件
4 报价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 报价人须知附表
附表1:澄清函
附表2:澄清的回复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及原则................................................
2 评标程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2 适用性....................................................
3 原产地....................................................
4 标准......................................................
5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6 知识产权..................................................
7 履约保证金.................................................
8 检验和测试.................................................
9 包装......................................................
10 装运标记..................................................
11 装运条件..................................................
12 装运通知..................................................
13 交货和单据................................................
14 保险.....................................................
15 运输.....................................................
16 伴随服务..................................................
17 备件.....................................................
18 保证.....................................................
19 索赔.....................................................
20 付款.....................................................
21 价格.....................................................
22 变更指令..................................................
23 合同的修改................................................
24 转让.....................................................
25 分包.....................................................
26 卖方履约延误..............................................
27 误期赔偿费................................................
28 违约终止合同..............................................
29 不可抗力..................................................
30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1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2 争端的解决................................................
33 合同语言..................................................
34 适用法律..................................................
35 通知.....................................................
36 税和关税..................................................
37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A.一般专用合同条款...............................................
1 定义......................................................
3 原产地
7 履约保证金.................................................
8 检验和测试.................................................
9 包装......................................................
10 装运标记..................................................
11 装运条件..................................................
12 装运通知..................................................
13 交货和单据................................................
14 保险.....................................................
15 运输.....................................................
16 伴随服务..................................................
17 备件.....................................................
18 保证.....................................................
19 索赔.....................................................
20 付款.....................................................
21 价格.....................................................
22 变更指令..................................................
24 转让.....................................................
25 分包.....................................................
27 误期赔偿费................................................
28 违约终止合同..............................................
29 不可抗力..................................................
35 通知.....................................................
37 合同生效及其他.............................................
B.特殊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
1 保函......................................................
2 廉洁协议书.................................................
3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第五章 设备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第七章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表4.2-3 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项目阿尔及利亚西迪纳吉150MW光伏总承包项目业主为阿尔及利亚电力与天然气公司-新能源公司(简称SER),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对本项目通信设备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采购人视情况选择1个供应商并经项目业主批复后签订采购合同。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阿尔及利亚西迪纳吉150MW光伏总承包项目位于阿尔及利亚Biskra省,该项目计划装机容量为150MWdc,设计运行期为25年。光伏场设23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设1台30kV电压等级6.6MW的箱逆变器一体机设备;光伏组件采用功率不低于580Wp的N型单晶硅双面组件,直流总装机容量为150.02512MWp;逆变器采用不低于6.6MW集中式逆变器(箱逆变升压一体化设备,其中内部包括集中式逆变器),逆变器总容量为151.8MW。
本项目新建一座220/30kV升压变电站,站内设2台容量为120MVA的220kV升压变压器及8回环形30kV集电线路。升压站220kV侧采用双母线接线,30kV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光伏电站侧220/30kV 升压变电站,通过1回220kV送出架空输电线路,接入电网侧BADES220/30kV变电站,220kV架空输电线路长度约7.0km;同步在电网侧BADES220/30kV变电站内配套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
2.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阿尔及利亚西迪纳吉150MW光伏总承包项目1批通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包装、运输至中国上海港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操作和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电子文档)、完成业主代表到厂家考察、验收的接待工作。报价人应保证供货设备需是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标准要求。
所有技术资料、说明书、试验报告、图纸均需提供中文版本及其法语翻译本。设备产品及其附件上的铭牌、标识、说明均应为中法双语版。
货物需求一览表
表2.2.1-1 高频设备、电话和电信信息
| 发电站侧 | 数量 |
1.1 | Equipement SDH/PDH y compris, câblages, jarretières optiques et accessoires ,,,,,,,essais et mise en service SDH/PDH设备,包括电缆、光跳线和附件,测试和调试 02xCartes STM4 02个STM4卡 04 interfaces E1 04个E1接口 08 interfaces RS232/485 08个RS232/485接口 04 interfaces Ethernet de type Switch 04个以太网交换机接口 04 interfaces GE 04个GE接口 | 01 |
1.2 | Licence dintégration à la station de management existante 现有管理站的集成许可 | 01 |
1.3 | ODF | 01 |
1.4 | Switch niveau 3 三级交换机 | 01 |
1.5 | Telephones IP IP电话 | 02 |
1.6 | RTU | 01 |
1.7 | Equipement CPL (BLU) + Téléaction support CPL PLC设备(SSB)+PLC支持的远程操作 | 01 |
1.8 | Equipement de couplage 耦合设备 | 01 |
1.9 | Equipement Téléaction support SDH 电信设备SDH支持 | 01 |
| 对侧站侧 |
|
1.1 | Carte STM4 avec 04 modules SFP 带有04个SFP模块的STM4板 | 01 |
1.2 | ODF avec câblage et mise en service de la liaison FO ODF与FO链接的布线和调试 | 01 |
1.3 | Equipement CPL (BLU) + Téléaction support CPL PLC设备(SSB)+PLC支持的远程操作 | 01 |
1.4 | Equipement de couplage 耦合设备 | 01 |
1.5 | Equipement Téléaction support SDH 电信设备SDH支持 | 01 |
1.6 | RTU | 01 |
表2.2.1-2 载波通信设备
|
| 发电站侧 | 数量 |
1.1 | 载波机 | 2No. Speech interface confiturable for 2/4W; 2No. V.11, V.24 interface ; 1 No. tele-Protection interface for connection PSE; 1 No. set of status and alarm indication LEDs. 1 No. inteface for power supply, 48V DC ,220VAC | 1 |
1.2 | 信令保护接口设备 |
| 1 |
1.3 | 机柜Cabinet housing |
| 1 |
1.4 | 安装辅材complete assembly | Cabinet internal cables, wiring, terminal blocks,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accessories, etc. asrequired for complete assembly | 1 |
|
| 对侧站侧 |
|
1.1 | 载波机 | 2No. Speech interface confiturable for 2/4W; 2No. V.11, V.24 interface ; 1 No. tele-Protection interface for connection PSE; 1 No. set of status and alarm indication LEDs. 1 No. inteface for power supply, 48V DC ,220VAC | 1 |
1.2 | 信令保护接口设备 |
| 1 |
1.3 | 机柜Cabinet housing |
| 1 |
1.4 | 安装辅材complete assembly | Cabinet internal cables, wiring, terminal blocks,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accessories, etc. asrequired for complete assembly | 1 |
表2.2.1-3 电话系统、互联网和局域网系统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话系统 |
| 套 | 1 |
|
1.1 | 程控交换机 | 公共部分:包括主控制器,交换矩阵及系统软件等,支持PTT网络通信 48路模拟用户 8路数字用户 8路二线环路中继 1路数字2M中继 | 套 | 1 |
|
1.2 | 桌式电话机 | 带来电显示 | 部 | 19 |
|
1.3 | 壁式电话机 |
| 部 | 2 |
|
1.4 | 电话插孔 |
| 个 | 23 |
|
1.5 | 音频配线单元 | 100回音频配线 | 套 | 1 |
|
1.6 | 电话线缆 |
| m |
| 数量根据实际需要 |
1.7 | 光缆 |
| m |
| 数量根据实际需要 |
1.8 | PVC管 |
| m |
| 数量根据实际需要 |
1.9 | 无线对讲机 |
| 部 | 20 |
|
2 | 互联网系统 |
| 套 | 1 |
|
2.1 | 宽带接入路由器 | 支持IEEE 802.3X网络标准;支持TCP/IP、DHCP、ICMP、NAT、SNTP、HTTP、DNS、TFTP等网络协议;含至少2个局域网端口(10/100Mbps)、至少1个广域网端口和1个控制端口;含内置防火墙;支持QoS和VPN;含网络专用处理器和网管软件;含电源模块组件。 | 套 | 1 |
|
2.2 | 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 传输速率为10Mbps/100Mbps/1000Mbps;支持IEEE 802.3X网络标准;端口数量至少24个(10/100Mbps),4个复用的千兆Combo SFP(含光模块),1个机架单元;接口介质为10/100BASE-TX;传输模式为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交换方式为存储-转发,交流电源模块组件。 | 套 | 1 |
|
2.3 | 电脑 |
| 台 | 4 |
|
2.4 | 网络线缆 |
| m |
| 数量根据实际需要 |
2.5 | 光纤 |
| m |
| 数量根据实际需要 |
2.6 | 布线、安装配套材料 |
| 套 | 1 |
|
2.7 | UPS电源 | 2kVA UPS电源主机,150AH蓄电池 | 套 | 1 |
|
2.8 | 机柜 |
| 面 | 1 |
|
3 | 最新一代知名品牌电脑, | 21寸LCD平板屏幕,光驱和DVD刻录机 | 套 | 4 |
|
4 | 人员寻呼系统 | 详见.3.2.2章节 | 套 | 1 |
|
注:采购人有权对供货范围内设备进行调整,价格根据设备数量增减进行相应调整。以上设备配置均为拟定,具体配置方案需业主批复。
2.2.2备用件及工具供货清单
序号 | 项目型号 | 描述 | 数量 |
1 | 系统控制与通信板 |
| 1 |
2 | 超级双平面交叉时钟板 |
| 1 |
3 | 系统辅助接口板 |
| 1 |
4 | 电源接口板 |
| 1 |
5 | 63xE1业务处理板(E1/75欧姆) |
| 1 |
6 | 8路带交换功能的快速以太网处理板 |
| 1 |
7 | 光收发一体模块 |
| 1 |
8 | 32xE1/T1电接口倒换出线板 |
| 1 |
9 | 8路10/100M以太网双绞线转接倒换板 |
| 1 |
10 | 8路电接口保护倒换板 |
| 1 |
11 | STM-1 光接口板 | (L-1.2,LC) | 1 |
12 | 光收发一体模块 | -eSFP-1310nm-STM1--5dBm-0dBm--37dBm-LC-单模-40km | 1 |
13 | 光收发一体模块 | -eSFP-1310nm-STM1--15dBm--8dBm--28dBm-LC-单模-15km | 1 |
14 | 光收发一体模块 | -eSFP-1550nm-STM1--5dBm-0dBm--37dBm-LC-单模-80km | 1 |
15 | 光功率放大板 | (-6dBm~+3dBm,14dBm,LC) | 1 |
16 | Telephone | 公务电话 | 1 |
17 | 电话系统 |
|
|
17.1 | 模拟用户板 | SLMAV24 (73V) | 1 |
17.2 | 8路二线环路中继 | TMANI8 | 1 |
17.3 | 桌式电话机 | HCD1898,带来电显示 | 5 |
17.4 | 壁式电话机 | LA-08A,壁式,带扩音喇叭 | 2 |
18 | 互联网系统 |
|
|
18.1 | 千兆光口模块 | SFP-GE-LX-SM1310 | 4 |
19 | 专用工具 | 工具包 | 16 |
序号 | 项目型号 | 描述 | 数量 |
1 | Equipement de telephonie: Passerelle VoIP/Analogique 电话设备:VoIP/模拟网关 |
| 01 |
2 | Equipement Téléprotection Support SDH. 支持远程保护设备SDH |
| 01 |
3 | Imprimante 打印机 |
| 01 |
4 | Ecran / PC Terminal de Commande et Accessoires 屏幕/电脑 控制终端及配件 |
| 01 |
注:报价人可对备品备件进行增补,最终以业主审批通过的技术协议为准。
3 交货时间、地点3.1 交货时间说明本次采购项目的交货时间。
初拟交货时间:2024年10月20日。
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根据买方书面通知(提前3天)确定。
3.2 交货地点上海港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 报价人资格要求4.1 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报价人近三年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须附合同文件)。
(3)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
(4) 产品具有相关国际机构认证证书,须附完整的测试认证报告复印件(含型式试验报告)。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未连续三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 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2 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审核通过后,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6 报价文件的递交6.1 报价人无需到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09:00。
2)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报价文件(一正一副)及电子版Word或EXCEL版本可编辑文档)报价文件(U盘)一起密封后,在规定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的形式提交(统一发顺丰快递),并确保在开标前能送达。
收件地址及信息如下:
收件人:李芽 ,电话: 18711189008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446号湖南安装办公楼10楼1013室(别放收发室)。
报价人必须在快递外包装上以明显方式,标识出报价人名称和参加的采购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报价文件。
3) 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收到报价文件时间为准),采购人不予受理。
4) 报价人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承诺函》填写并签字盖章,与报价文件一并提交。
6.2 电子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人应2024年8月6日09:00前登录集采电子平台进行电子报价,并上传经盖章的报价表的扫描文件(PDF格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报价的,其他方式的报价无效。
6.3 提交报价的潜在供应商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通过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www.msdi.cn/gys)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采购人: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446号湖南安装办公楼10楼1013室。
联 系 人: 李芽
联系电话: 18711189008
电子邮箱: 1984599288@qq.com
9 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85075487
2024年7月23日
1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框名称 | 编录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1.4 | 采购名称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采购人自有资金及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合格,满足技术要求 |
1.4.1 | 报价人资格要求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合地点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2.2.1 | 报价人所价人要求澄清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
2.2.2 | 报价截止时间 | 详见公开询价公告 |
3.2.3 | 报价 | ①报价人本采购项目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承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价格不因设备参数、物价波动、汇率变化和政策性因素变动而调整。 ②报价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采购人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的单价或合价内,并在合同执行中不予支付。 ③对进口元器件(若有),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中的出厂价格栏内填报到岸价加上关税及其他有关手续费用,采购人不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④报价中已包含中标服务费。 |
3.3.1 | 报价有效期 | 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
3.4.1 | 报价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元整 保证金的有效电汇凭证应复印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递交方式: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在线支付 |
3.5.2 | 财务状况表 | 近三年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近三年 |
3.6 | 是否允许提交报价备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报价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报价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3.7.5 | 报价文件份数 | 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随同报价文件同时提交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件1份(U盘1个)。 |
3.7.6 | 装订要求 | 报价文件按采购文件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装订;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分成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在报价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字样; 报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3.7.7 | 报价文件电子版 | 包含所有报价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1份,随报价文件密封;其中文字采用微软Office word系列软件编制,工程量报价表采用微软Office excel系列软件编制并不得取消计算公式及相关链接,图纸采用Autocad系列软件绘制。 |
4.1.3 | 封面上应 载明的信息 | ①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② 采购项目名称; ③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④ 报价人的名称、地址。 |
4.2.1 | 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人无需到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
5.2.6 | 开标顺序 | 按报名先后顺序开标。 |
6.3.2 | 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7.3.1 | 代理服务费 | ☑不提交 □提交: ①报价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 ② 中标服务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一次性支付到指定账户; ③ 支付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市奎塘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788 1610 5000 0118 |
7.3.1 | 履约担保 | □不提交 ☑提交: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开具)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7条履约保证金条款。 |
10 | 需要补充 的其他内容 |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机构: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1.3.1 采购范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 报价人资格要求1.4.1 报价人资质、财务、信誉、业绩等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机构;
(8)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 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报价费用1.5.1 报价人为准备和进行报价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1.5.2 中标服务费(不适用)
1.5.2.1 成交人应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a) 成交人按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表1.5.2.1-1中的费率累进计算。
表1.5.2.1-1 中标服务费率标准表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10000~50000 | 0.05% |
b)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成交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
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情况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市奎塘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788 1610 5000 0118
1.5.2.2 中标服务费应认为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出。
1.6 保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组织踏勘现场
(1) 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人踏勘现场。
(2) 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 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 不组织踏勘现场
报价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报价人自己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召开投标预备会
(1) 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报价人提出的问题。
(2) 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
1.11 报价文件的唯一性(1) 不允许一个报价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
(2) 不允许任一报价人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报价人对同一合同报价。
(3) 对本采购项目提交多个报价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2 承诺书报价人应对设备供货的总目标、设备质量、工艺材料、设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服务、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等做出承诺。
2 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2.1.1 采购文件的组成见表2.1-1。
表2.1-1 采购文件组成表
章 号 | 名 称 |
一 | 采购公告 |
二 | 报价人须知 |
三 | 评标办法 |
四 | 合同条款及附件 |
五 | 设备需求一览表 |
六 | 技术规格书 |
七 | 报价文件格式 |
附件 | 招标辅助资料 |
2.1.2 根据本章第2.2和第2.3条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若采购文件中不同章节对同一内容叙述有差异的,性能、参数以技术要求为准;招标货物数量与需求一览表有差异的,以需求一览表为准;报价人资格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以采购公告为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2.2.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2.3.1 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修改。
2.3.2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且修改内容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3 报价文件3.1 报价文件的组成3.1.1 报价文件的组成见表3.1-1。
表3.1-1 报价文件组成表
卷 号 | 章 号 | 名 称 |
I |
| 商务部分 |
| 一 | 报价函 |
| 二 | 授权委托书 |
| 三 | 报价保证金 |
| 四 | 报价书 |
| 五 | 报价人承诺函 |
| 六 | 廉洁报价保证书 |
| 七 | 商务偏差表 |
| 八 | 与分包厂商的协议书或意向书及分包商清单(如有) |
| 九 | 报价人资格文件 |
II |
| 技术部分 |
| 十 | 技术偏差表 |
| 十一 | 综合履约能力 |
| 十二 | 质量保证体系 |
| 十三 | 售后服务及承诺 |
| 十四 | 供货保障 |
| 十五 | 主要技术参数 |
| 十六 | 报价人其他技术文件 |
3.1.2 报价文件必须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
3.2 报价3.2.1 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组成表。
3.2.2 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组成表中的相应价格。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规定。
3.2.3 报价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报价。
3.2.4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3.2.5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6 报价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3 报价有效期3.3.1 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3.2 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无效。
3.4.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报价人和成交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
(2) 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协议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 发生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报价人应按照第七章第9.1条报价人填写须知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资料,应附报价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报价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和单项业绩表中,单项业绩表每张表格填写一项业绩,该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 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 设备制造商资格证明资料、设计、制造能力和条件主要就制造商资产规模、生产能力、技术力量等进行描述,如有相关证明资料请附后。
3.5.6 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备选报价方案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不得提交备选报价方案
3.7 报价文件的编制3.7.1 报价文件应按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7.2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并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七章相应要求填写偏差。采购人将不考虑报价人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任何偏差。
3.7.3 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报价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3.7.5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7 本次报价须提供报价文件电子版,数量及形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报价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可编辑的Word*.doc或Excel*.xls。
4 报价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封条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报价文件包装在报价文件正本封包内。
4.1.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电汇凭证复印件装入报价文件。
4.1.3 纸质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的纸质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报价文件的递交4.2.1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2.2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4 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8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4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 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
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宣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
5.2.2 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单位,职务,姓名);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5.2.3 介绍招标分标情况和参加报价的单位情况。
5.2.4 采购人代表讲话。
5.2.5 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布开标工作纪律。
5.2.6 主持开标:
(1) 请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检查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现场提出。检查完毕在报价文件密封性检查表格签名确认报价文件密封性情况。
(2) 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开标顺序。
(3) 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姓名。
(4) 进行开标:唱标人宣读报价人名称、标段名称、报价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报价等相关内容。
(5) 唱标完毕,请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确认唱标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如无异议则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唱标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5.2.7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 评标6.1 评审小组6.1.1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报价人或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竞谈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报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6.3.1 评审小组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采购人将依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中标通知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公示3日。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7.3.1 成交人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附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除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履行签订合同手续时,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时间提出修改。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8.1.1 报价人报价截止时间止,递交报价文件不足采购人规定数量的,且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类采购项目的。
8.1.2 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报价的。
8.2 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再招标:
8.2.1 重新招标后,报价人仍少于招采购人规定数量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报价被否决的。
8.2.2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
8.2.3 由于采购人原因终止招标的。
9 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报价或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报价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电建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电话:0731-85075487。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1:澄清函
******工程采购评标澄清函
(报价人名称):
经评审小组认真阅读你单位递交的 工程报价文件,现有澄清如下:
1.
2.
......
请贵单位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澄清,由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年 月日 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回复邮箱: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1
附表2:澄清的回复
澄清的回复
(项目名称)标段评审小组:
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1.2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 当各包件报价人数量等于或少于6家时,对所有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 当各包件报价人数量多于6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6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6家。
(3) 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1.1.3 评审小组对通过了本章第2.1条初步评审合格的报价人,按照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1.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 评标程序2.1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2.1.1 报价资格审查--报价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报价资格的要求。
2.1.2 算术错误修正
(1) 报价及报价组成表有计算或汇总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a) 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b) 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2) 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2.1.3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 报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 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 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评标价与报价差超过5%的;或者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 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 对报价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 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 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 纠正报价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报价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 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2.1.4 报价文件的澄清--报价文件的澄清按以下规定进行:
(1) 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报价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 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主任确认后发出。
(3) 报价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 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 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报价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2.2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报价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45%,商务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15%,技术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40%。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报价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和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1 报价部分评分细则
(1) 评标价计算:评标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2) 遗漏重复修正: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 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依据。
(4) 报价部分评分计算标准详见表2.2-1。
表2.2-1 报价部分评分细则表
评 审 项 目 | 分值 |
基价=评标价算术平均值×0.95 |
|
Ai=(评标价i-基价)/基价×100 | |
Ai<-5,扣分值=| Ai |-5; -5≤ Ai≤3,扣分值=0; Ai>3,扣分值=2×(|Ai |-3) | |
报价评分=100-扣分值(0≤扣分值≤100) | |
总分值 | 100 |
2.2.2 商务部分评分细则--商务部分各分项基准分及评分方法详见表2.2-2。
表2.2-2 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及响应性 | 20 | 报价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满足要求,目录完整清晰、有连续页码,书面整洁无涂改,报价文件完整、无错漏,最优得满分,最低得5分。 |
2 | 报价人的财务状况 | 20 | 提交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每少提供一年的扣5分,提供年份错误的扣5分。 财务状况良好,得15~20分 财务状况一般,得9~14分 财务状况较差,得0~8分 |
3 | 资信证明 | 20 | 提供五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资信证明,得18~20分 提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资信证明,得14~17分 其他银行资信证明,得8~13分 其他有效资信证明,得1~7分 无相关资信证明,不得分 |
4 |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 25 | 提供近三年有效业绩证明,每项有效业绩加5分,加满为止 |
5 | 商务部分偏差 | 15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主要比较付款方式、质保期、货期等响应情况。无偏差和正偏差得满分,每条负偏差扣5分,最低得0分。 |
合计 |
| 100 |
|
2.2.3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各分项基准分及评分方法详见表2.2-3。
表2.2-3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综合履约能力 | 20 | 工厂面积(或办公面积)、公司总人数、拥有职称或注册工程师人数、研发技术人员数量及设计研发能力、施工相关资质(仅限包安装的标段)、检验试验具体措施,工艺及检测手段规范性及先进性、组织协调、履约及反馈能力。对比达到最优得16~20分,一般得10~15分,较差得5~9分。 |
2 | 质量保证体系 | 20 | 企业具备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原材料控制措施、检验试验措施具体,质量控制制度、人员匹配齐全,对比达到最优得16~20分,一般得10~15分,较差得5~9分。 |
3 | 主要技术参数 | 25 | 设备结构、主要元器件、技术参数满足采购要求,提供产品具备生产许可证明或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证明材料,主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且最优的得25分。 |
4 | 供货保障 | 20 | 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货工期,有供应保障手段和交货保障措施,对比达到最优得16~20分,一般得10~15分,较差得5~9分。 |
5 | 售后服务及承诺 | 5 | 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措施,对产品质量及售后响应时间有承诺,对比达到最优得3~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2分。 |
6 | 技术偏差 | 10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无偏差和正偏差得10分,存在一般偏差得6~9分,存在重大偏差得1~5分。 |
| 合计 | 100 |
|
2.2.4 报价人得分计算式--报价人得分=报价部分得分×45%+商务部分得分×15%+技术部分得分×40%。
2.3 评审报告2.3.1 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3.2 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2.3.3 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开标记录表
(2) 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报价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 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 推荐中标候选人;
(5) 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以下称买方)拟采购 (设备名称) ,接受了 (卖方单位名称) (以下称卖方)的报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计划交货时间:2024年10月20日;
(2) 计划交货地点:上海港买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4) 交货批次:一次性交货。
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等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1) 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会议纪要)。
(2) 中标通知书(若有)。
(3) 履约保函。
(4) 双方认可的已标价的报价书。
(5) 合同范围及交货要求。
(6) 合同专用条款。
(7) 合同通用条款。
(8) 廉洁协议书。
(9) 合同技术文件。
(10) 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
(11) 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12) 图纸。
(13) 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以上列出了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差异或矛盾,则这些文件的优先权按上面所列顺序为准;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具有合同效力的其它协议,则协议所涉及内容以达成时间在后者优先。如果图纸与文字有矛盾时则以文字为准。
4.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买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6.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7. 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壹份。
8. 若本合同同时存在电子签约合同,纸质合同解释效力优先。
1
买 方: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香樟东路16号
电 话:
邮政编码:410014
邮箱: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
奎塘支行
账 号:43001788161050000101
纳税人登记号:91430000444885356Q
卖 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登记号: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签约地点:湖南长沙。
1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
(4) 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 合同通用条款系指本合同通用条款。
(6) 合同专用条款系指第三章合同专用条款。
(7) 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8) 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9) 合同条款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当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10)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11) 日指日历日。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原产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 )。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生产、制造或加工货物的国家或地区;或者是通过制造、加工或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或地区,而该产品在商务上被确认为其本特征已与其所使用的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
3.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 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买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通用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通用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6 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7 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 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或由信誉良好的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2) 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8 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地区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抵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90日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或其他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 包装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规定,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声明或未使用木质包装的声明。
10 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法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发货标记(唛头)。
(4) 收货人编号。
(5) 目的港。
(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用kg表示)。
(8) 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法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
11 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CIF/CIP合同:
(1) 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2) 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3) 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4) 承运的运输工具应来自合格来源国/地区。
(5) 目的港/项目现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EXW合同:
(1) 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2) 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如果是FOB/FCA合同:
(1) 卖方可负责安排定舱位、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2) 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3) 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4) 承运的运输工具应来自合格来源国/地区。
(5) 目的港/项目现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11.4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 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CIF/ CIP合同:
(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30日或空运前7日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量、总体积(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2) 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量、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和预计到达目的港的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EXW合同:
(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铁路/公路/水运前21日或空运前7日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
(2)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和预计到达目的港的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3) 在EXW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2.3 如果是FOB/FCA合同:
(1) 卖方应在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30日或空运前7日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和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2)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和预计到达目的港的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3) 在FOB/FCA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 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见合同条款第9、10、11、12条规定。
13.2 EXW、FOB、FCA、CIF、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责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来解释。
13.3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预计到港日期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为合同支付的需要,卖方还应根据本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向买方寄交或通过卖方银行转交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
14 保险
14.1 应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CIF或CIP价格条件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办理以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一切险和战争险,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FOB/FCA价格条件交货,则保险由买方负责。
14.3 如果是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
15 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FOB价格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FCA价格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地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CIF/CIP价格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CIF/CIP价格条件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以FOB/FCA价格条件交货,卖方应使用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挂中国国旗的船只(如果合同要求的话),代表买方并由买方负担费用来安排国际运输,如果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挂中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安排别的承运人或船只运输货物。
16 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规格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 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的资料,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 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以先发生的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9 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 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21 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的价格和履行伴随服务收取的费用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给出。
22 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 交货地点。
(4) 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30日内提出。
23 合同的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 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 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 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9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 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 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 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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