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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医院本部4、8号楼局部改造工程施工

· 2024-06-19
[缺少]南京市第一医院本部4、8号楼局部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1001802056478001 项目名称 南京市第一医院本部4、8号楼局部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ANJ240105-01SG 标段名称 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6月26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NJ240105-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南京市第一医院本部4、8号楼局部改造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发改投资字[2023]67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040.3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40.38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施工
2.2 工程地点: 秦淮区长乐路 68 号,南京市第一医院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241.26万元
2.8 招标内容: 改造修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1、8号楼局部改造工程(1)对8号楼二层A区(原中心药房)和负一层(原静配中心)实施内装拆除工程,拆除面积合计2050?。(2)将8号楼二层A区改造为介入血管科病房,病床数50张,改造面积1500?。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功能调整、病房及其他功能用房内部装修装饰;根据病区需要,对现有公用工程实施改造,包括给排水、供电、智能化、消防、暖通等。(3)负一层原静配中心改造为呼吸科支气管镜室,改造面积550?。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功能调整、检查用房及其他功能用房内部装修装饰;放射性防护;根据医疗功能需要,对现有公用工程实施改造,包括给排水、供电、智能化、消防、暖通等。
2、4号楼建筑结构加固及消防改造:本项目将对4号楼建筑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1F~3F进行整体结构安全性加固,建筑总面积1029?。拆除工程包括拆除部分楼面、外墙体、石膏板墙,填补少量门窗墙体;加固工程包括基础加固、墙体加固、屋面加固等。(2)对建筑内部1F~3F进行装修改造,外立面出新,智能化改造,改造面积1029?。(3)对建筑内部1F~3F实施消防改造,改造面积为1029?,改造内部包括:增加1座消防楼梯;改造电气及给排水消防系统,增加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新增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置干粉灭火器。
2.10 工程规模: 改造修缮面积:3079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7-02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住宅除外)改造工程业绩(单独加固改造工程除外)(须包含结构补强或加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注: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应是符合国家竣工验收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违反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无效。)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备注:当满足基本要求评审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5、其他要求按宁建规字[2023]1号第三条执行。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文件有关企业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6、依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7、在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9、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赵祥 联 系 人:张波
电 话:025-68687501 电 话:025-68687507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2af0632a-e8f9-43c2-ad25-d9f1a11fd7e6&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k6fkLu13Xm6kkHOLjd7I5roBifbvXrujNBIlgg-lPHfZ4cje*tGk6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3278299、025-8327828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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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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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NJ240105-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南京市第一医院本部4、8号楼局部改造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发改投资字[2023]67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040.3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40.38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施工
2.2 工程地点: 秦淮区长乐路 68 号,南京市第一医院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241.26万元
2.8 招标内容: 改造修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1、8号楼局部改造工程(1)对8号楼二层A区(原中心药房)和负一层(原静配中心)实施内装拆除工程,拆除面积合计2050?。(2)将8号楼二层A区改造为介入血管科病房,病床数50张,改造面积1500?。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功能调整、病房及其他功能用房内部装修装饰;根据病区需要,对现有公用工程实施改造,包括给排水、供电、智能化、消防、暖通等。(3)负一层原静配中心改造为呼吸科支气管镜室,改造面积550?。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功能调整、检查用房及其他功能用房内部装修装饰;放射性防护;根据医疗功能需要,对现有公用工程实施改造,包括给排水、供电、智能化、消防、暖通等。
2、4号楼建筑结构加固及消防改造:本项目将对4号楼建筑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1F~3F进行整体结构安全性加固,建筑总面积1029?。拆除工程包括拆除部分楼面、外墙体、石膏板墙,填补少量门窗墙体;加固工程包括基础加固、墙体加固、屋面加固等。(2)对建筑内部1F~3F进行装修改造,外立面出新,智能化改造,改造面积1029?。(3)对建筑内部1F~3F实施消防改造,改造面积为1029?,改造内部包括:增加1座消防楼梯;改造电气及给排水消防系统,增加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新增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置干粉灭火器。
2.10 工程规模: 改造修缮面积:3079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7-02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住宅除外)改造工程业绩(单独加固改造工程除外)(须包含结构补强或加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注: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应是符合国家竣工验收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违反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无效。)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备注:当满足基本要求评审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5、其他要求按宁建规字[2023]1号第三条执行。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文件有关企业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6、依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7、在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9、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赵祥 联 系 人:张波
电 话:025-68687501 电 话:025-68687507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2af0632a-e8f9-43c2-ad25-d9f1a11fd7e6&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k6fkLu13Xm6kkHOLjd7I5roBifbvXrujNBIlgg-lPHfZ4cje*tGk6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3278299、025-83278282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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