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4年营口热电集团烟囱加固维修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营口热电集团烟囱加固维修工程项目。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按照自然顺序开标,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一分公司烟囱加固维修工程;
第二标段:三分公司烟囱加固维修工程。
3.项目地点:
(1)第一标段: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院内(营口市站前区气象台东1000米);
(2)第二标段: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三分公司院内(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北段)。
4.工程规模:
(1)第一标段:一分公司烟囱外壁修复并进行内壁防腐改造(详见技术要求)。
(2)第二标段:三分公司烟囱上部20-80m进行拆除并重新浇筑,对保留部分烟囱外壁进行维修加固并对内壁进行防腐改造(详见技术要求)。
4.项目预算:人民币3,170,548.77元,其中第一标段1,361,794.70元,第二标段1,808,754.07元。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行业规范。
7.招标范围: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和三分公司的烟囱加固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8.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13,000.00元;第一标段人民币18,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接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应具备2023年度(如未完成2023年度审计,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在线获取。
现场获取方式: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1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在线获取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2023年度(如未完成2023年度审计,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标段顺序分别装订成册(适用于现场获取)或扫描成1套PDF文件(适用于在线获取),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七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红运大酒店南行1500米路东
联系人:刘大龙
电 话:0417-66300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王梦迪、李宁
电 话:024-23388267
电子邮箱:lngczb@163.com
注:如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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