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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东线片区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2022-08-29

1.招标条件

贵州省东线片区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批复(具体桥梁的施工图设计批复文号及批复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燃油税、省公路局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含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集中招标”工作部署,现将贵州省贵阳、遵义、铜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整体打包进行招标,具体工程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桥梁名称

建设性质

桥长(m)

桥梁规模

所属区域

1

青山湖桥

加固改造

76.00

中桥

贵阳市

2

松柏山大桥

加固改造

97.90

大桥

贵阳市

3

戏子滩大桥

加固改造

102.00

中桥

遵义市

4

乐嫁桥

拆除重建

42.00

中桥

遵义市

5

集德桥

拆除重建

78.50

中桥

遵义市

6

高金桥

拆除重建

74.00

中桥

遵义市

7

两河桥

拆除重建

46.00

中桥

遵义市

8

杨家漕桥

拆除重建

49.00

中桥

遵义市

9

两岔河桥

拆除重建

41.00

中桥

遵义市

10

高坎桥

拆除重建

52.50

中桥

遵义市

11

玛瑙桥

拆除重建

50.50

中桥

遵义市

12

沿河桥

加固改造

42.00

中桥

遵义市

13

河坝5桥

拆除重建

40.00

中桥

遵义市

14

河坝湾桥

拆除重建

50.50

中桥

遵义市

15

募坝大桥

拆除重建

55.00

中桥

遵义市

16

河坝桥

拆除重建

91.00

中桥

遵义市

17

王家油房桥

拆除重建

64.00

中桥

遵义市

18

牛石青桥

拆除重建

32.00

中桥

遵义市

19

腾飞桥

加固改造

34.00

中桥

遵义市

20

楼房桥

拆除重建

33.00

中桥

遵义市

21

坪中桥

拆除重建

40.00

中桥

遵义市

22

三眼桥

拆除重建

44.00

中桥

铜仁市

23

旧屯桥

拆除重建

44.00

中桥

铜仁市

24

斩龙关桥

拆除重建

42.00

中桥

铜仁市

25

铜岩河大桥

拆除重建

108.00

中桥

铜仁市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10716万元,其中遵义市约为8114万元,贵阳市约为528万元,铜仁市约为2074万元。危桥改造桥梁25座,其中遵义市19座,贵阳市2座,铜仁市4座。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境内。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的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常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令下发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期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计划监理服务期42个月,其中施工期(含准备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资质、人员等方面具备下表要求的服务能力:

3.1.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核发《等级证书》时间应在2017年8月2日之后);

(3)取得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参数应覆盖试验室检测服务参数内容;

3.1.3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负责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5年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试验室负责人: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了岗位登记,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  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其以上。投标人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参照《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公〔2019〕35 号)和《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的文件规定确定,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应优先引用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贵州省2021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省级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从业类型:监理)”;若从业单位无贵州省2021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省级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①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21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②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③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布的最新年度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2)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1.1项的要求;

(3)联合体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负责人应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1.3项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由牵头人委派;

(4)联合体的资质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该单位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4  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相应监理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站(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s://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公路局网站(https://glj.guizhou.gov.cn/)上发布。

7.投诉与举报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359号

异议受理电话:0851-27692383

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

投诉举报电话:0851-85992917

8.其他

8.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投标人,需先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或将企业CA证书开通互联互通功能,具体事宜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8.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359号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

联 系 人:明女士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851-27692383

电  话:0851-85560098、1528550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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