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3)3270中油广东销售分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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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 转让底价 | 560.46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25 |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 2024-01-09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 否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24-22566102 |
项目名称 | (2023)3270中油广东销售分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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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 | ||
资产概况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应现场勘验标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欠费情况,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交易税费金额等必要费用支出进行核实和了解,核对无误后认为符合自身利益再参加竞拍。未勘验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一经报名参加竞买,视为竞买人完全接受、认可该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面积、质量等)。竞买人现场勘察时可查验相关原始证件,并充分考虑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所涉及的风险。如因买受人违反合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按合同款的20%支付违约金。竞买人办理全部竞买手续,即视为已知并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 2、拍卖标的上由原承租方自建有厂房等建筑物,上述建筑物及其中的物品不纳入此次拍卖范围,成交后由原承租人负责拆除并清理所有物品。 3、拍卖成交后,出让方负责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及配合提供相关的资料,税费各付。双方自行承担的税费,以税务部门开具发票要求的实际缴纳税率为准。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场地租赁合同》已到期,但原有承租人在地块处置过渡期间,继续使用该标的,并按行原《场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公开出售后,原承租人随时按照出让方的要求退场并负责完成清理标的物上的一切建筑物及物品等。 5、买受人在标的上自行加固、维修、改造、拆除等,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拍卖人概不负责。 6、买受人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5%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3.12.25-2024.1.9 中拍平台查勘报名时间:2023.12.25-2024.1.9 查勘登记电话:张女士 18943274743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4.1.4-2024.1.5 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1.8-2024.1.9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4.1.10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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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2023-10-13 |
交易方式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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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560.46 | 加价幅度(万元)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69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3-12-25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4-01-09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25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1-10 |
限时报价期 | 120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王先生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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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会员经纪人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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