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学生第二食堂锅炉房西侧(原南林超市)公开招租(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303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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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底价 | 79.43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6-30 |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 2023-07-14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 否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 南京林业大学新庄校区学生第二食堂锅炉房西侧(原南林超市)公开招租(二次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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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玄武区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餐饮,禁止经营网吧、足疗按摩、电子游戏机室、娱乐、设备加工、汽车美容等耗水、耗电量大或有其他有污染或噪音的项目等,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本次招租标的如遇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十、承租方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或上下管道改造,承租人需向出租方申报,待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如对原有结构进行加固、改造必须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验算,设计图纸需由甲方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
资产概况 | - | ||
重大事项披露 | - |
转让方名称 | 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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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部门)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南京林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会议纪要 | 批准日期 | 2023-05-18 |
交易方式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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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价格(万元) | 79.43 | 加价幅度(万元)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8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3-06-30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2023-07-14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限时报价期 | 秒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报名之日期间的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会员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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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会员经纪人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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