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市委机关幼儿园东校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市委机关幼儿园东校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大街269号(原邯郸市第二财政学校)。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原有面积进行改造,改造前建筑面积为8497.39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为9341.52平方米。其中:东教学楼改造后面积4573.91平方米,北教学楼改造后面积3489.95平方米,综合大厅改造后面积1277.66平方米。新建室外游戏场所及硬化2813.28平方米,绿地面积1753.32平方米,购置安装电动伸缩门一扇,新建围墙220米,以及室外管网(包括给排水、采暖、消防管网)等配套设施。改造后,东教学楼设教学班11个,办学规模为大型;改造内容为:违建建筑的拆除、建筑物整体加固改造、现状外立面基础上增加外保温及外墙涂料粉刷、新增室外电梯、建筑物内部布局改造及室内装修、水电改造、外线改造等。2.1.3计划工期:228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198天)。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分包时需满足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4.7条款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3-06-03 08:30至2023-06-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6 09:00:00,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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