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包人(全称):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河南乐辉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3年驿城区顺河街道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项目(二期扩建)。
2.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411-411702-04-01-472994。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蔬果采摘休闲观光文旅(二期)项目施工部分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等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 月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4 月2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价款支付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肆佰叁拾一万陆千陆百零陆元伍角贰分 (¥4316606.52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财政评审 。
3. 价款支付
资金来源系财政拨款,价款以财政评审的最终评审价格为准。付款时间节点为承包人入场进行土地流转、平整后且财政资金拨付发包人处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30%;承包人项目完成生产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60%时,且财政资金拨付至发包人处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50%;承包人施工竣工验收合格财政评审最终决算后且财政资金足额拨付发包人处十五个工作日内拨付至财政评审最终决算金额97%;财政评审最终决算金额足额拨付发包人处将其3%款项作为保证金暂不支付,待缺陷责任期、质保期或其他保证期限中最长期限届满日一年后无息拨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培军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价款以财政评审最终价格为准。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承包人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安全,包括自身人员及第三方安全,如果造成承包人方人员及第三方受到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进行追偿。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 月 2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街道办事处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解协议、有关工程洽谈及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及备案录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7天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1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后7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甲方住所地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甲方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总监工程师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场外、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方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审核工程进度表等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2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供符合主管部门及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等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7天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张培军 ;
身份证号:412822************5334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3)1230763;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一切事务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少于25天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应保证每周至少5天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每缺席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扣除承包人10万元工程款,发包人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 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扣除承包人5万元工程款,发包人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扣除承包人5 万元工程款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私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扣除承包人5万元工程款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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