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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桃花坞大街158号、170号加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2022-12-23
Report

桃花坞大街158号、170号加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桃花坞大街158号、170号加固改造工程 已由 姑苏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姑苏行审项备〔2022〕1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100.00 % ,招标人为 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桃花坞大街158号、170号

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建筑面积约2528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万㎡。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本次改造范围内的方案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次改造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设计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40303001001
桃花坞大街158号、170号加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桃花坞大街158号、170号加固改造工程(EPC)
1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拟派的项目经理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且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3日00:00至2022年12月29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6.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且必须同时满足: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3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自 2018年12月以来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须含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自 2018年12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须含加固工程)施工业绩。 (3)具有自 2018年12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须含加固工程)设计业绩。 注:申请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反映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申请人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及其他能反映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5 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苏州市外的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附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单因素法确认中标候选人排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97697d93-a5a9-44c9-99b6-2563aef64a8f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世纪金融大厦907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宋羽、邢峰
电 话:
0512-69351215
电 话:
0512-68660989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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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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