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年产15000生物可降解材料功能助剂项目(项目编号:BB2022SHGCZ388),招标人为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现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答疑回复如下:
一、答疑及回复
答疑1: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以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按季度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及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签字后认可的工程量报表之日起4天内支付本部分工程价款的 80%;工程验收通过,并在完成工程备案及提交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不包括预留金)的 80%;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 97%,剩余 3%工程款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为保证项目的正常施工运转,减轻项目施工压力,建议把按季支付改成按月支付。且工程验收通过后付款至90%。
回复: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疑2:在没有变更的情况下,项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和清单工作量不一致时,是否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调整?
回复:依据设计图纸范围内实际完成并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8版)及配套定额规则计算的工程量为准。
答疑3: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是不是场外运输应有发包人承担。
回复: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场外运输由承包人承担。
答疑4:计划工期:365 个日历天,开竣工日期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4年4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进度计划中是不是以365日历天为准?
回复:工期以365个日历天为准。
答疑5:企业业绩及拟任项目经理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如投标人企业及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提供项目中交证书或完工证书,是否同样有效?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给各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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